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把科教人才优势转化为创新发展优势,重塑新时代武汉之“重”,根据《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武汉市人才工作局、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武汉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函〔2024〕226号),现开展2024年度武汉市有突出页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一)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严把专家选拔政治关,切实将政治过硬、信念坚定,有良好科学精神、专业精神、工匠精神的优秀人才选拔出来。充分发挥政府特殊津贴制度激励导向作用,引导广大技术技能人才将爱国奋斗精神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行动,助力武汉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
(二)注重业绩能力,同行专家公认。把技术技能水平和业绩贡献作为重要评价依据,注重选拔学术造诣高深,研究成果有原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为社会提供了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以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
(三)聚焦科技创新,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聚焦“四个面向”,把对东湖高新区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作为重要标准,注重选拔在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项目、重大基础科学研究、“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领域涌现的优秀人才。杜绝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和论资排辈等倾向。
(四)坚持部门评价和专家评议相结合,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坚持党管人才,在同行专家评议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推荐单位党委(党组)意见,切实提高选拔工作科学性、严谨性。把人选质量放在首要位置,严格标准条件,规范工作程序,加强过程监督,确保选拔结果客观、权威、公正。
二、选拔对象
选拔工作主要在东湖高新区企事业单位中进行,选拔对象为近5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生产服务一线领域,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在工作实践中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操作难题的高技能人才;在种植、养殖、加工、营销等行业中技术领先,贡献突出的农村实用人才。中央、省属在汉单位、“两新组织”中符合选拔条件的人员,均可按程序推荐。
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技能工作的人员,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原则上不列为选拔对象。已入选国家、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政府津贴人员,不重复推荐。
三、选拔条件
推荐人选应具有中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有良好的专业精神、科学精神和工匠精神,全职在汉工作。近5年创新能力、质量、实效突出,为武汉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其中,申报武汉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年龄不超过55周岁,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
专业技术人才具体选拔条件按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武汉市各类专家选拔管理工作的意见》(武办发〔2004〕25号)执行。高技能人才选拔条件按省人社厅《关于下达2005年度选拔推荐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指标参考数的通知》(鄂人社函〔2005〕60号)执行。农村实用人才选拔条件按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08〕96号)执行。
四、申报程序
2024年度武汉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人员选拔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工作局指导下,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一)部署安排。印发通知部署推荐选拔工作,广泛宣传、积极发动,加大对各区人社部门、有关市直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的指导力度,鼓励各区、各单位、各行业最拔尖、最具竞争力的人选申报。
(二)推荐审核。基层单位采取组织推荐的方式,经集体研究、公示等程序,按照人事隶属关系逐级向上推荐,中央、省属在汉单位按属地进行申报。
对拟上报人选,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除涉密人员外,须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所属范围内通过报纸、网络等形式进行公示。市管干部需报市委组织部同意。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市级专家选拔是尊重人才、关心人才的重要体现,是加强全市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激励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确保选拔推荐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坚持标准,严格纪律要求。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严格标准条件和推荐程序,严把人选质量关,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确保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并落实逐级公示、廉政审查等要求,涉密材料务必进行脱密处理。
(三)逐级推荐,按时审核提交。本次选拔采取线上申报审核方式,不需提交纸质材料。各单位确定推荐人选后,通过武汉“数智人社”公共管理一体化平台(https://szrs.rsj.wuhan.gov.cn/)进行注册申报,并于8月23日前完成审核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67886032
附件:
材料清单及有关表格模板.doc
操作手册-享受政府津贴专家(申报单位).pdf
武办发〔2004〕25号文件中关于申报“市突专家”“市贴人员”条件规定.doc
东湖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招才局)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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