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做好2022年度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进一步强化省级专项资金申报、管理、组织工作,按照《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鄂财产规(2021)3号)有关规定,特制定《2022年度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请各单位于2022年1月15日前完成第一批项目申报,包括技术改造、试点示范、贷款贴息、创新平台、数字产业化、首台套设备购置补贴等6类项目。揭榜挂帅、晋级提能和数字经济类项目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联系人:规划和技术改造处徐伟联系电话:027-87815332229784086@ 附件1:省经信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申报工作指南的通知 附件2:2022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指南1228 附件3:高质量项目基本情况表(样表) 附件3-1:技术改造项目推荐汇总表 附件3-2:重大试点示范企业推荐汇总表 附件3-3:贷款贴息项目推荐汇总表 附件3-4:创新平台项目推荐汇总表 附件3-5:数字产业化项目推荐汇总表 附件3-6:首台套设备购置补贴推荐汇总表 附件3-7:后续补贴资金申报表 附件4-1:项目总投资情况表 附件4-2:已完成设备投资清单表 附件4-3:未完成设备投资清单表 附件5:项目任务书模板.doc 附件6:高质量发展项目验收评价意见表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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