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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经信厅 | 关于2024年度征集全省新型工业化专家库入库专家的通知

2024-8-7 10:35:31 人评论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经信局,有关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企业,机关有关处室、直属有关单位:为充分发挥专家在推进全省新型工业化发展进程中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作用,进一步提升我省服务新型工业化专家规范管理,我厅拟建立全省新型工业化专家库,服务推动新型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经信局,有关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企业,机关有关处室、直属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专家在推进全省新型工业化发展进程中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作用,进一步提升我省服务新型工业化专家规范管理,我厅拟建立全省新型工业化专家库,服务推动新型工业化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入库专家,有关事项如下:

一、服务内容

专家主要为全省推进新型工业化提供智力支撑和保障,主要服务内容如下:

一是各类国家级、省级涉及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专项项目评审、项目验收、项目考核;

二是各类国家级、省级涉及工业和信息化试点示范评选;

三是各类推进新型化战略咨询课题领衔;

四是新型工业化领域课题、规划、政策文件的评审论证;

五是为新型工业化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政策建议和咨询意见;

六是参与其他咨询论证。

二、专家类别

专家分为行业技术类、产业管理类、战略咨询类、经济服务类等四种类别。

一是行业技术类专家从事新型工业化领域技术研发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包括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承担过验收通过的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在主要国际学术组织中任高级职务,或是国际标准起草人;领军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上市公司等的首席技术人员或技术研发总负责人等,省级及以上科创平台的技术研发总负责人。科研业绩突出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放宽条件。

二是产业管理类专家。具有丰富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管理或创业实践经验,包括省级及以上科创平台,科技领军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上市公司等科技企业,及高校、科研院所和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单位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或创业实践经验,或对产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是战略咨询类专家。公共决策咨询和政策研究领域具有丰硕的成果和较高威望的专家学者。包括熟悉国家和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政策的政府咨询委员会成员;国家有关部委、全国高端智库、高校的著名专家学者;在产业发展政策研究、战略规划制定、项目管理等领域具备丰富经验的智库或咨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四是经济服务类专家。熟悉制造业项目经费管理制度,具有会计、审计、经济专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或企事业单位、其它社会组织中从事项目、科研经费管理工作的中高级管理人员;省属及以上高校、科研院所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上市公司、大型国有企业、市级及以上医院等财务部门负责人;在银行、证券、保险、天使投资或创业投资等金融机构具有5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三、专家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中国法律和社会公德,无重大违法行为,无犯罪记录,无被取消评审专家资格等情形

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诚信记录;能够认真、客观、公正、诚实、廉洁的履行职责,并能严守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

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有一定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研究发展动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特聘专家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评审、咨询等工作

四、征集流程

专家入库采用公开征集、推荐入库的方式进行。

(一)市(州)经信局及有关单位负责通知、机关有关处室、直属有关单位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按要求自愿申报,专家所在单位或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对专家申报基本情况进行审核并盖章推荐

(二)各市(州)经信局或有关单位汇总推荐专家,并提交汇总表(附件1)、专家推荐表(附件2、申报人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书、承诺书(附件3)等扫描件。

(三)全省新型工业化专家库平台正在调试,届时以短信形式通知申报人线上完善相关信息。申报人可根据所学专业和从业经历申报专家库专业领域,申报的细分专业领域不超过5个,相关业务处室按专家申报专业领域分别进行对口评估审核,审核通过后择优入库。

(四)申请人、推荐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集中征集截止日期为202482日至202482017时,申报资料电子版通过电子邮箱反馈

五、资格审核

由省经信厅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按相关程序筛选专家入库讨论名单,集中提交厅长办公会或厅党组会研究通过,向社会公示拟入库专家名单,对公示无异议的专家批准入库。

六、其他事项

(一)专家信息是专家遴选的主要依据,申报人员务必真实、准确、规范、完整地填报信息,信息填报不符合要求的,审核将不予通过。

(二)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推荐,并做好专家信息审核把关,指导专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申报工作,推动更多高质量专家入库。

(三)联系方式。

政策法规处梅琛,联系电话027-87235844

电子邮箱:2765617276@qq.com

附件:1.湖北省新型工业化专家信息汇总表

      2.湖北省新型工业化专家推荐表

      3.湖北省新型工业化专家库入库承诺书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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