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经信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指南>的通知》(鄂经信规划函[2021]295号)文件的要求,请申报技术改造、试点示范、贷款贴息、创新平台、数字产业化和首台套设备购置补贴等6类项目的单位,按照“申报工作指南”的要求填报第一批《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基本情况表》,于2022年1月7日前将纸质盖章版(一式5份)和PDF扫描版提交我局,投资与技术改造科负责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和首台套设备购置项目申报,经济运行科负责试点示范、创新平台和数字产业化项目申报。
附件1-《省经信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 资金申报工作指南>的通知》(鄂经信规划通[2021]295号)
附件2-2022年度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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